陕西银保监局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陕银保监撤销许可〔2022〕1号)

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我局作出《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军毅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2〕181号),对你司刘军毅拟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申请事项予以核准。经调查核实,你司提交的《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第2次股东会决议》中股东闵亚娟的签字非本人签字,《任职资格申请表》中未体现刘军毅曾担任渭南泛亚有色金属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工作经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我局决定撤销《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军毅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2〕181号)。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5日内,你司应免去刘军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29-88338246

陕西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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