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105号)

(崔二强)

(崔二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10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崔二强

单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永安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一案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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