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丹银保监复〔2022〕7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产险〔2022〕1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17号锦江公寓综合楼619号、620号、621号。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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