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支公司塔山东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安银保监复〔2022〕5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安顺分公司关于西秀支公司塔山东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安人保财险发〔2022〕10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支公司塔山东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201号2楼”变更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北角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及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8层802房”。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旧证到安顺银保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安顺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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