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佳木斯监管分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汤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佳银保监复〔2022〕6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汤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佳木斯阳光人寿〔2022〕29号)收悉。经审核,批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汤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佳木斯市汤原县文化社区警官新城1号楼1-2层变更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检察官公寓2号楼东起第3门。

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于10日内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2022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