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2〕21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银保监罚决字〔202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周建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因管理不善导致保险许可证遗失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台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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