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送虚假材料等,浙商财险丹东中支合计被罚18万元

2022-10-26 19:55:25 北京商报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0月26日,辽宁银保监局丹东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丹东中支”)因存在报送虚假材料、虚构个人代理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

罚单显示,浙商财险丹东中支前期向辽宁银保监局及丹东银保监分局调查组提供的4份代理人银行账户明细清单中,“对方户名”项目内容存在多处人为修改,系经办人为规避检查,而修改原始材料。浙商财险丹东中支未尽到审核职责,未能及时发现经办人提供给监管部门的上述材料为虚假材料。

罚单还显示,浙商财险丹东中支在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存在虚构个人代理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行为,涉及保费60.92万元,套取手续费11.79万元,套取手续费款项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返还客户。

综上,经依法查明浙商财险丹东中支报送虚假材料、虚构个人代理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两项违法行为,丹东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浙商财险丹东中支罚款15万元。

浙商财险丹东中支总经理宋晓东系该公司报送虚假材料、虚构个人代理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浙商财险丹东中支员工战义龙系该公司报送虚假材料这一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丹东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宋晓东、战义龙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2万元、1万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