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6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郭超 | |
单位 | 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郭超作为上海复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时任实际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责。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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