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银保监复〔2022〕39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丰都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渝阳光人寿〔2022〕71号)等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丰都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三支路5号第四、五层”变更为“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24号A幢1单元201”。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涪陵监管分局
2022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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