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复〔2022〕69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设立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的请示》(英大财险重庆〔2022〕43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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