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银保监复〔2022〕238号
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发〔2022〕65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营业场所从福建省福州台江区台江路47号综合大楼华联商厦(华辰远祥大厦)8、9层变更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一期)2#楼10层05-09号办公。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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