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银保监复〔2022〕236号
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公司第七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发〔2022〕65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公司第七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福建省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红峰村1号变更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9号闽侯世茂滨江新城A1地块商务办公7#楼15层1514。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2年10月13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