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梁家屯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2〕19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梁家屯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2〕3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梁家屯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惠民园小区金岸世铭5-1-5号”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杰里凤城天鹅湖庄园增47号底商1层”。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 局换领保险许可证,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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