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银保监复〔2022〕167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对陈珮蓉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中银保险报〔2022〕185号)收悉。经审查,陈珮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10月1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