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银保监函〔2022〕51号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中航安盟川呈[2022]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遂宁银保监分局缴回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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