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银保监分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永定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岩银保监复〔2022〕56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永定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闽阳光产险〔2022〕9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永定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寨下永定土楼万星电影城2#25、26号店面变更至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安宁桥嘉亿花园1幢1层04、1.5层04。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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