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勇(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处2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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