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银保监局通过“以案说险”的形式,向骑手发布关于风险保障的消费提示。
从案例看,王先生是一名外卖骑手,公司为其投保了骑手综合保险(俗称“骑手险”,案例中该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责任保险等险种)。一天恰遇恶劣天气,视线不清、路面湿滑,王先生在送餐途中不慎与过马路的行人相撞,自己和行人均有受伤。经交警认定,王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赔偿行人的医疗费用。在医院治疗后,行人已基本康复,后经调解,王先生支付了行人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事故处理完,当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时才发现,因其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咨询,且没有保留行人就医的医疗费票据,赔付行人的部分费用无法获得理赔。
对此,上海银保监局提醒骑手朋友们三句口诀:保险内容需看清,出险报案要及时,维护权益应理性。
其一,保险内容需看清。在投保前及购买后,骑手需要认真阅读“骑手险”保险条款,看清保障项目、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等内容,着重阅读责任免除和特别约定条款,其中责任免除在条款中会采用字体加粗、加上阴影或者标示下划线等方式着重显示,需要仔细阅读了解。骑手需要特别关注保单是否约定工作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如部分“骑手险”产品约定骑手使用的交通工具为非机动车),受伤后是否需要去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就医,诊疗项目是否在医保部门规定的可报销范围内,伤残鉴定使用哪种标准等。骑手务必充分了解“骑手险”产品保险内容,避免因不了解保单约定、责任免除等内容引发理赔争议。
其二,出险报案要及时。发生事故后,骑手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等待警方到场确认事故责任。同时,骑手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经过、损失项目等信息,避免因忘记或延迟报案导致事故损失无法认定,造成个人经济损失。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骑手切勿与第三方私下协商,要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了解理赔流程及所需的材料,并在事故调解完成后积极主动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例如交警事故认定书、调解协议书、车辆维修发票、人伤医药发票等。如不慎遗失重要理赔材料,不仅会延误理赔进程,甚至还会影响到正常理赔。
其三,维护权益应理性。如果骑手对“骑手险”产品或者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相关疑问或需求,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及时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渠道进行反映,如各公司的官网、官微、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等,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理性解决消费争议,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