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支公司城东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莆银保监复〔2022〕5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关于莆田市荔城支公司城东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闽人保财险发〔2022〕30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支公司城东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661号海峡商务中心B楼13层变更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尚德东路123号镇联防队201室。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莆田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

202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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