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函〔2022〕89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平安人寿宜宾中心支公司筠连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川分发〔2022〕19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筠连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筠连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向我分局缴回其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及时就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筠连营销服务部事宜进行公告,并做好该机构撤销的后续业务及善后工作。
四、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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