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刘祥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祥杭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洪森茂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业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处10万元罚款;对刘祥杭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