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的批复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关于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的请示》(连安盛天平保〔2022〕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