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的批复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关于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的请示》(连安盛天平保〔2022〕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撤销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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