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银保监复〔2022〕81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关于撤销常德保河堤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湘发〔2022〕11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常德保河堤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及时妥当处理该机构的客户后续服务等一切善后事宜。
三、自批准撤销之日起,该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失效的《保险许可证》缴回发证机关。
四、你公司应持此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并及时公示。
常德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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