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漳银保监复〔2022〕90号

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发〔2022〕63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8号融信·希尔顿·逸林酒店B幢7层01-04单元变更至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9号1幢8层-12层。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

2022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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