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漳州中心支公司角美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漳银保监复〔2022〕91号

漳银保监复〔2022〕91号

中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角美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闽发〔2022〕9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角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村角美山社变更至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湖光北路7-1至7-9号二层,7-10号一、二层。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

2022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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