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银保监分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建水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红银保监复〔2022〕76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建水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云红发〔202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建水营销服务部地址由“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建水大道广电大楼旁华庭假日酒店二楼”变更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建水大道529号(三楼出电梯右侧全部)”。

二、机构搬至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红河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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