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601099)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支公司、陈欣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陈欣红(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支公司经理)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欣红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编制虚假资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支公司处10万元罚款;对陈欣红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唐山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9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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