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恒龙汽车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金华恒龙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林建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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