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秀明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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