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李丽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银保监复〔2022〕90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丽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华寿冀〔2022〕8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李丽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李丽应在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在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事项注销。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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