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保监复〔2022〕91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险青海分公司关于撤销德令哈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家财险青发〔2022〕123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德令哈营销服务部。
二、自撤销批复之日起,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德令哈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三、该机构保险许可证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自动失效,请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回至青海银保监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你公司应当对该机构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五、你公司应切实做好机构撤销后续工作,按照《保险法》《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未到期保单服务、未使用单证清理等善后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机构撤销平稳、有序进行。
此复。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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