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董云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合计1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鹤岗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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