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9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盛唐中融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添荣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银行账户;2.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3.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4.互联网保险经纪业务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16.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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