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兴银保监罚决字〔2022〕27号)

(李文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银保监罚决字〔2022〕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文波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兴安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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