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银保监复〔2022〕44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莆田中心支公司机构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闽阳光人寿〔2022〕7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2号楼1801-1803室、1807-1808室变更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绶溪路768号世纪开元财富中心603-604室。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莆田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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