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湖支公司五星营销服务部等8家机构撤销的批复

赣银保监复〔2022〕16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湖支公司五星营销服务部等8家机构撤销的请示》(赣人保财险发〔2022〕2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湖支公司五星营销服务部、南昌县支公司麻丘营销服务部、新建支公司新祺周营销服务部、新建支公司生米营销服务部、南昌县支公司瑶湖营销服务部、南昌县支公司南钢营销服务部、南昌市昌北支公司香溢花城营销服务部、南昌市昌北支公司恒茂国际华城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向发证机关缴回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持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应做好上述机构撤销的公告工作,妥善处理上述机构撤销的善后事宜,今后不得再以上述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

此复。

2022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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