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复〔2022〕84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汪艳蕾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都邦赣分发〔2022〕42号)收悉,经审核,汪艳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汪艳蕾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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