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2022年第4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袁冬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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