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2〕101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单位《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姚东旺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冀字〔2022〕86号)收悉。经审查,姚东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姚东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08月15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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