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374号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报告》及相关解释说明材料(华农川分发〔2022〕30号、华农川分发〔2022〕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的营业场所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兴园五路86号附6、7号。
三、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六、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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