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银保监分局关于高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铁银保监复〔2022〕36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核准高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辽发〔2022〕374号)收悉。经审查,高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铁岭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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