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顺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朱郡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三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顺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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