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沙河口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关于变更沙河口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中荷人寿大分〔2022〕3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沙河口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8号中航国际广场中航中心A1写字楼12层1-9、12-13单元”变更为“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二街25号1单元34层1-7、17、18号”。

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许可证,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起10日内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内容变更。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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