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个人姓名 | 林建峰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林建峰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财务数据不真实 |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罚款5万元;对林建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8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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