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4号)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个人姓名

林建峰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林建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罚款5万元;对林建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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