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鞍银保监复〔2022〕51号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亚太财险辽〔2022〕040号)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北关街新开委金柜小区环城东路67-S4号。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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