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撤销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邑支公司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2〕266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石家庄高邑支公司四级机构的请示》(紫保冀分发〔2022〕3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邑支公司。

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邑支公司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邑支公司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8月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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