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保监函〔2022〕53号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国任保险四川分公司关于国任保险内江中支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任四川报〔2022〕4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金海汉安国际广场1号楼幢一单元第九层1-9-1号变更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222号5栋1楼1-6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2年7月2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