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银保监复〔2022〕141号
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聂永前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海亚太保险经纪发〔2022〕026号)收悉,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我局对聂永前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现批复如下:
核准聂永前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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