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银保监复〔2022〕3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远支公司青溪镇文化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黔东南人保财险发〔2022〕6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远支公司青溪镇文化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青溪镇文化路”变更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青溪镇青溪五里牌吴秀海房屋1层门面”。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旧证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黔东南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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