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银保监许可[2022]2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我分局于2021年11月9日作出的《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石丽敏任职资格的批复》(景银保监复[2021]81号),予以撤销。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许可批复文件退回我分局办理撤销手续。理由如下:
2021年10月27日你单位向我分局递交的《关于对石丽敏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赣人保健康发〔2021〕178号)等申请材料中,石丽敏学历为“大专”,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第6号令)第八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之规定。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你单位应指定景德镇中支临时负责人、并于指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逾期未完成的,我分局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服务电话:07988577875
2022年7月28日
最新评论